肖琳
陕西省于9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政策暖人心就业创未来”,笔者将陕西现行的就业政策进行分类梳理,确保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看得懂、算得清、看得见、找得到、记得住、用得好”。
创业带动就业 政策就看这里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政府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咨询电话:创业贷款担保中心029-82211258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税务部门12366
人社部门就业促进处029-63915075/029-63915076
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有这些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创办者每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就业促进处029-63915075/029-63915076
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政策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金额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就业促进处029-63915075/029-63915076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政策有这些
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
政策内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执行期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底。
鼓励引导基层一线就业
政策内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29-63915083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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