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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职工信箱 我符合请丧假的条件吗
2019-03-25 13:51:19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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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先生:

我父亲的外婆因病去世,因为当地的习俗需要处理后续事宜,父亲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回家。我在微信上向主管请假,但是主管表示我的长辈关系很远,自己没有办法给批丧假,而且最近公司业务比较紧张,我请假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业务进程,因此只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给我批一天事假。请问我符合请丧假的条件吗?主管的说法是否正确?

读者 贾民

贾民同志:

你的主管的说法是对的,你不符合请丧假的法定条件。丧假是指职工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早在1980年,国家已对职工丧假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通知》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虽然当时的文件规定的是国营企业职工可以享有的权利,但现在用人单位都应该给予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丧假。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不给奔丧员工请丧假,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去世的人并非你或你配偶的直系亲属,因此你不符合请丧假的条件。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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