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科技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11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敏说,省高院日前出台《关于以高质量司法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保障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旨在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以高质量审判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措施》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核心,聚焦服务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提出了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服务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平台经济健康运行、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等11项举措。
《措施》立足陕西省情实际,紧盯关键领域,加强对事关全省创新驱动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在陕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积极营造有利于技术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法治环境。陕西法院将充分发挥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支点作用,加强对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前瞻性服务和整体性保障。
《措施》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回应科技强省建设司法需求。围绕陕西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无人机等34条重点产业链,建立与“链主”企业对接机制,提供“一链一策”精准司法服务,并在重点产业集聚区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或工作站;聚焦推动科创成果落地转化,深化“三项改革”司法保障,依法保护科研人员成果权益,强化与省内高校合作,促进“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创新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推动技术调查官制度适用全覆盖,实现全省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
《措施》提出要加强与科技、知识产权、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同时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陕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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