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瑾是一名律师,在她从业的十余年里共办理了800多个案件,在代理这些案件中让她深深感到维权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于是,2003年高瑾选择了担任维权志愿者,她想通过上街、下乡等方式义务为更多的人服务,在这短短的三年中她接待了2000多人次的来访,直接为30余名弱势群体讨回了公道。其中一件让她至今难忘。
1996年12月22日凌晨2时许,西安国棉四厂的普通工人闫和平帮朋友从上海接车返回西安途中,行至江苏镇江312国道附近时,镇江市公安局七里甸派出所的民警将他拦住,称一辆无牌可疑车辆拒绝停车检查,并强行冲卡开走,要求闫和平予以协助,临时征用他的车进行追缉。由于当时天气状况较差,闫和平驾车追至312国道下蜀段一转弯处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违章车辆相撞,发生翻车事故,导致闫和平4级伤残,8年来闫和平不得不忍受后遗症带给他和家人的痛苦及经济窘迫,这样的意外让闫和平难以接受,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没人管。2004年上半年他偶然收听广播节目时打了一次热线,向正在一个法律节目中做嘉宾的高瑾讲述了他的遭遇。高瑾认为此事很典型,这样的见义勇为行为在法律上应当给予工伤认定。之后,高瑾向各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在求得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高瑾开始了她的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她不懈努力,最终闫和平拿到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关于他的工伤认定书。为他解除了7年之久的困惑和痛苦。
当记者问到高瑾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公益工作时?芽高瑾回答说:“作为律师不能仅仅为了金钱,要德义双行,如果大家都不做公益的事情,那些弱势群体该怎么办呢?芽众生平等,帮助弱者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