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户口不在西安,但工作在西安的人员也可以在西安缴纳养老保险。
凡是在西安有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时按照单位缴纳20%、职工个人缴纳8%的比例进行缴纳。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到各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直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由各地劳动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办,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18%,企业招用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及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因上学、失业、患病等原因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前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对于原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问题,按照规定,对于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且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也没有拨付中断时间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中断期间可以按照新参保单位的办法补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