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叫吴虎林,是陕西省清涧县人,于1991年10月入伍,至1994年12月退伍,1996年4月被县安置办安置到延安市清涧县饮食服务公司。我到公司报到并强烈要求上岗,然而当时公司所属门市都由公司下属单位承包经营,所以只能在政工科每月领100元的生活费。我提出既然公司没有岗位安置我上岗,就请公司将我退回安置办,重新安置。而公司答复说,接受退伍军人是一项政治任务。我找县安置办要求解决此问题,县安置办回复说,我们已经把你安置了,其他的是你们单位的事情。这样,公司既不安排我上岗,也不将我退回安置办重新安置,如此十余年我数十次地要求上岗未果,十余年间公司先后由外单位调入安置职工3人,安置本公司职工2人,就是不解决我的上岗问题,导致我在家闲居至今十余年,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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