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在集体合同中增加了 “女职工特殊权益专章” (简称 “专章”),并经过一周时间的公示,现已作为第九章成为集体合同的正式章节。
试飞院现有女职工1200多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她们在科研试飞、经营开发、后勤保障等各条战线和不同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试飞院历来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坚持每年组织女职工乳腺和妇科普查;关心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专门成立了小律师队伍。2002年10月,审定颁布了试飞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使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试飞院结合正在执行的集体合同中已有的条款,对若干有关女职工的内容进行了集中整理,同时,按照规定程序,经行政方和工会方集体协商代表多次沟通,形成了 “女职工特殊权益”专章,即集体合同第九章。 “专章”内容包括: “女职工在竞聘、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享受其它福利待遇方面,坚持男女平等;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试飞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待遇;院行政确保拨付专款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及乳腺普查 (对45岁以上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妇科及乳腺普查);不断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保证定期为在职女职工发放特殊防护品”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