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98年8月,陕西省电力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女职工小律师队伍。迄今,这支队伍已履职十年。据悉,十年间她们为陕西省电力公司系统420多个女职工家庭提供过法律援助,接待法律咨询16452人次,接待电话法律咨询655人次,来信咨询627封。她们收到当事人寄来的表扬信18封,她们替女职工说话办事,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各方好评,也受到陕西省法律援助办公室的赞誉。
陕西省电力公司工会女职工小律师队伍是由公司女工委员会管理,面向全系统的法律援助组织。有9名在各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女职工在其中担任志愿者。多年来,她们坚持“以源头维护为主,兼顾个案法律援助”的维权机制,认真研究法律法规,请教相关专家教授,致力于在相关政策规定中体现女职工权益,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救助女职工中的弱势群体;也致力于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的综合素质,引领女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文明的创建活动。
十年来,女职工小律师们曾帮助上班途中被车撞伤的女职工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和工伤索赔,曾帮助离异多年的女职工重新争取到子女抚养权,也曾起草 《陕西省电力公司系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参考文本,为各基层单位制定文本提供参考依据。陕西电视台 《法律在线》栏目多次引用她们的维权案例,为全国电视观众讲解。最近,公司女工委正在整理女工法律援助100例,作为送给小律师队伍10周年的礼物。 (刘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