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讯 因为工资低,又不给缴纳养老保险,刘晓萍、虞华等4人辞职后将原工作单位——宁夏某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8月9日,她们拿到判决书。
4人原来都是该物业公司的清洁工,公司一直未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而且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今年3月底,几人辞职。随后,4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将单位应承担的养老保险支付给个人。她们有的是失地农民,有的是城市低保对象,于是求助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援助律师了解情况后,建议她们增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付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其他请求,驳回了要求公司将应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支付给个人的请求。
对于此裁决结果,4人不满意,便将物业公司起诉至金凤区法院。8月初,法院判决该物业公司给4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最低工资差额以及赔偿她们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损失共计2万余元。 (倪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