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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全总发文: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2020-06-09 08:55:45来源:工人日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新经纬、陕西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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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各地已相继入夏,气温攀升。为有效防控夏季高温天气导致劳动者中暑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把服务和保障职工健康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提早安排部署,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要调整职工防暑降温举措

 

《通知》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各级工会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

●要推动做好工作环境定期消毒、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等工作;

●要统筹用好工会各方面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要督促用人单位

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要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及时发现、指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

●包括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督促用人单位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

要走访慰问高温一线职工

 

此外,各级工会还将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服务职工活动,走访慰问奋战在高温一线的职工,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防暑降温教育培训。

特别是以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

●以环卫工人、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警察、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

●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各地津贴发放标准一览

 

 陕西 

 

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还有这些知识点

 

高温津贴能否用用绿豆汤、冷饮等充抵?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非露天工作,能够享受高温津贴么?

      对于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应当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么?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

因发放高温津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适用仲裁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因高温津贴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

 
●在职期间申请仲裁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但离职后申请仲裁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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