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榆林市总出台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2015-04-23 09:29:16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艾萍韩栋)今年,榆林市总工会将在全市推行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对纳入统筹的在职职工因住院治疗在市、县(区)各级医保办按规定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实施再次救助。
  计划规定,凡已参加榆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居民医保、新合疗不能参加),按规定缴纳保障金,即可成为保障对象,享受计划提供的保障待遇。参加计划的对象,同时可继续参加中国职工互助保险。
  参加计划的职工,每期期限为1年,一个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中途不得退保,期满续保。一个保障期限的缴费标准为每人125元,一年一缴,所缴互助保障费不累计、不返还。计划所需资金可由职工个人缴纳、单位资助、工会经费补助、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利息及其它收入解决。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