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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即日起 西安多部门联合执法 全面整治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
2021-11-23 08:53:02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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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西安多部门对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不定期整治后,即日起,西安多个部门再次联合执法,全面整治各小区内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你身边都有哪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如若有可拨打各分县局限养办电话或华商报热线(88880000)进行反映。

  即日起 西安多部门联合执法 全面整治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

  11月22日下午,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导组,联合公安、城管、街办、社区一起对部分小区、街道、广场进行突击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看小区物业办对小区养犬户有无台账登记,登记内容与实际是否一致。

  抽查第一站:莲湖区旭景名园小区

  当日下午3时,督导组一行执法人员率先来到位于莲湖区八佳巷的旭景名园小区。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小区的“小区犬只登记台账”时发现,该小区的台账做得很好,有犬只名字、犬主人姓名,电话,所住房间号。执法人员照着台账随机抽查了五户,因为是下午,有四户人未在家,有一户敲门时,门内传出两声狗叫声,被主人安抚后随即停止,犬主打开房门,在得知核对登记信息时,非常配合的拿出养犬登记证,并将小狗抱起来给执法人员看。

 

  西安公安莲湖分局限养办负责人介绍说,这个小区对于犬只的自治做得很好,好几年前物业就主动挨家挨户进行了犬只饲养摸底,并登记造册。

  配合执法人员一起检查的旭景名园社区党委书记陈令云介绍说,小区有2052户,经过排查,目前登记在册的有110户在养狗。陈令云说,“小区做得细,是物业和业主们的共同努力。我们推出了‘邻里格’的管理办法,每五层设立一名层长,大家有啥事都可以向层长反映,层长也要摸清自己管辖内的住户情况,目前不算楼长和物业人员,光层长小区就有100名,就是要做到邻里互帮互助,互相守望,当然,对于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也要及时的约束并上报。”

  抽查第二站:碑林区李家村小区

  随后,执法人员一行人来到位于位于碑林区的李家村小区。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说他们没有单独的台账,只是在住户的其他信息后面会有备注,谁家养狗了就会备注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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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小区内是否有不文明养犬行为,华商报记者现场询问了几名小区遛弯的住户。一位老人看着前来的执法人员说,一定要严管重罚那些遛狗不拴绳的,说没人能说得下。“每天晚上小区院子里到处都是遛狗不拴绳的,狗就乱窜,加上天黑,突然间狗窜到脚跟前,总能吓人一跳;还有到处的狗屎,太脏了。”老人说起小区里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气愤不已。

  管辖此处的文艺路派出所副所长王锋现场提出要求,要求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完善住户饲养犬只台账,并表示下周会回访,回访时将对台账信息进行抽查,确认台账的真实性。对于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王锋说,他们会督促小区物业办履行自治的职责,如若小区物业在对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三次的劝导仍无效的话,警方会上门查处。

  对于小区内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物业如何“自治”?

  对劝导了三次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犬主人可向警方反馈

  警方如何查处?

  对物业反馈的不文明养犬人第一次给予罚款处理,第二次则没收犬只

  我们都知道,在街道上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有多个部门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年来不定期的在整治。那么,对于小区内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据《条例》规定,小区的物业办需要自行治理。

  那么,小区物业如何自治?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依据《条例》第五章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本居住区限制养犬的自治管理工作,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养犬登记监督工作;要协助动物防疫部门做好犬只防疫监督工作;要组织本居住区居民、村民依法制定限制养犬公约,并监督实施;要接受居民、村民对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要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

  《条例》还规定,居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限制养犬自治管理事项,纳入物业管理规约。居住区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有权对居住区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举报、投诉,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居住区限制养犬自治管理工作。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居住区实际状况,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

  对于小区内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警方该如何查处的问题?该负责人介绍说,各小区业主如遇到涉及不文明养犬行为,比如狗叫扰民、小区内遛狗不拴绳、狗主人不清理自家狗的大便,携狗出入电梯不主动避让他人等等不文明行为,都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小区物业需介入劝导,如果一只犬只出现三次被投诉不文明行为、且物业劝导无效的,小区物业可登记下来,向管辖地的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可向狗主人进行处罚,依据《条例》,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第一次处罚,如遇物业第二次反映同一个犬主人的不文明行为,警方将上门没收犬只。“如果是警方第一次发现不文明行为的情况,第一次会是警告教育,第二次发现才会处罚。”西安市公安局限养办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小区物业已经劝导过三次了,犬主还被投诉有不文明养犬行为,那警方上门的首先做的就是依据《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城管提醒:养犬人出门记得带好小铲子和粪便袋

  11月22日下午,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和西安公安莲湖分局、莲湖城管,以及公安碑林分局、未央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除了同督导组进小区抽查养犬住户登记情况外,还对部分街道进行了突击式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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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雁塔路万达广场门前,有两人遛狗被查,民警检查了二人的养犬登记证,该二人证件齐全,就是所牵狗绳有些破旧。民警提醒说,要经常检查狗绳是否结实,避免在牵引过程中出现绳断的问题。现场民警给二人赠送了两根新的狗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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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湖公安及莲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关中队,以及西关街办工作人员一起对大唐西市广场进行了突击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有两名遛狗者未带养犬登记证,后确认是有证未带,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莲湖城管西关中队环境组组长牟学坤介绍说,他们会在早晚遛狗高峰期对辖区进行检查,“我们前期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后期将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大家都能够文明养犬,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牟学坤同时提醒,希望广大饲养户在外出遛狗时,养成随身携带小铲子和粪便袋的习惯,狗便溺后及时清理。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一经举报或是被人随手拍到,查实后将依照《条例》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提醒:

  养犬人养犬日常需注意哪些?

  在此,督导组工作人员提醒说,养犬人在日常养犬中要养成文明养犬的习惯,这样即不会影响他人生活,还能让自己的犬只有一片天地。

  最基本的就是定期进行犬只免疫,办理犬只登记、年检;

  日常携犬出户时,带个养犬登记证,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需立即制止,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清理犬只在外排泄的粪便,不污染市容环境卫生;

  最后要说的是,既然饲养了它,就不要虐待它,更不能遗弃;不要让它变成城市中流浪的一员。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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