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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国家卫健委:陕西等15个省份明年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
2021-11-23 08:47:28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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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拟在北京、天津、上海、陕西等15个省份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

  《通知》明确,拟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到2023年,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日益成熟,差异性和多层次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有利于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一是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试点地区要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结合“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增加护理院(站)和护理中心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床位。

  二是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试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内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增加老年护理专业护士数量,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提高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技能。

  三是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试点地区要按需分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护理、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三级医院重点为急难危重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二级及以下医院、延续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四是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试点地区和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和延伸护理服务,将机构内医疗护理服务拓展到社区和居家。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签约方式为就近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探索设置日间护理中心、“呼叫中心”或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和上门护理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

  五是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试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有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要探索在为慢性病老年患者开具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建议时,明确其出院后常用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和频次等,方便居家老年患者。

  六是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有利于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聚焦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等政策合力,为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鼓励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省(市)和市(区),在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的同时,积极与本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结合,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试点地区要将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本地区医疗护理质量控制监测体系,定期予以指导评估。试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相关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要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安全。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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