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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维权 省总致函人社厅建议切实保障职工休息权
2011-08-19 02:03:1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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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联手省总工会开展职工年休假专项检查 

本报讯 本报5月16日开始刊发的《双休日离我们还有多远》系列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后,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省总工会就本报报道的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严重缺失问题致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台具体措施,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省总工会这份名为《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建议》[陕工函(2011)41号]指出,1995年3月,国务院第二次修订颁布《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赋予了职工“双休日”权益。16年来双休日制度落实情况如何?2011年3至4月份,《陕西工人报》组织记者对西安、宝鸡、咸阳、陕南等地的30多家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访查到的现状是:企业侵蚀双休日(每周休息一天或不休息)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商业和餐饮企业甚至没有双休日的概念。随着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职工维护休息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此,省总工会提出五点建议:
    一、加快国家休息休假和工资分配法制化进程。省总建议我省人社、工会通过国家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和我省的党政、人大、政协等渠道,呼吁国家尽快修订《劳动法》、颁布《工资法》,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定额等作出更加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规定,进一步加重企业侵害职工休息、工资权益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应提高加班工资标准、加强对企业迫使职工超时劳动的处罚力度,加大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成本。同时,积极推动加强劳动司法工作,呼吁人民法院建立单设的“劳动法庭”,专门办理包括休息休假等问题在内的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宣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权威,彰显党和政府对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提高劳资双方遵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意识,威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不良企业。
    二、加强政府维护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社会管理责任。省总建议政府将推进落实包括休息休假在内的各项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布的必有项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问责制。建议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对企业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的情况进行更加有力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对落实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法规政策不力的企业强力施压,督促其整改纠正,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正常实现。同时,通过立法、执法、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措施,鞭策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科学合理定员定额,遏制企业侵害和变相侵害职工休息休假权,促使企业通过增加员工来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拉动和扩大社会就业做出贡献。
    三、加强企业劳动定额规范管理。省总建议政府着力推动企业劳动定额的规范化、科学化,从基础和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制度,推行由政府或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定额指导标准。二是规范企业劳动定额制定方法。建议政府和行业协会借鉴国内外企业劳动定额科学管理优秀成果,推介先进的、适用性普遍的劳动定额测定、编制科学方法。企业要依据平均、先进、合理的原则制定劳动定额,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下转四版)
(上接一版) 三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定劳动定额标准。保障职工参与劳动定额测定编制的知情权、监督权、共决权等民主管理权利,劳动定额测定编制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要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劳动定额草案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形成集体合同,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四是建立劳动定额、工时休息、计件单价的申报审批制度。企业应将劳动定额制定方法和标准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同时对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应在两年内至少调整一次。
    四、加大力度宣传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规章。省总建议各级政府督促人社、司法、宣传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社会舆论工具和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规章,宣扬和激励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先进企业,曝光和谴责侵蚀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不良企业,形成全社会尊重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积极舆论导向和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休息休假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各类企业自觉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实现。
    五、近期开展促进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专项活动。省总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联合在近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对规模以上企业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责令企业纠正过度超时加班加点,处罚违法违规企业,监督企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发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业工会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向职工宣传国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同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地方工会通过在当地市区悬挂宣传标语、街头宣传咨询、邀请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播发访谈节目等形式开展宣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我省促进企业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政策措施与规范性文件,例如“陕西省企业工时休息条例”。特别是建议政府对过度加班加点的企业处以行政罚金或征收“就业促进金”。
    又讯针对本报《双休日离我们还有多远》系列报道和省总工会“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建议”,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总工会将采取联合行动,对职工带薪年休假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从8月20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检查对象主要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内容涉及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情况、不安排年休假及安排职工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支付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制度,处理好正常工作和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的关系,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带薪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及法定假日安排加班又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首席记者郝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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