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旭东)9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获悉,今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陕西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作出系统部署。
《实施意见》共明确19条政策举措,从改革攻坚、提质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破解养老领域堵点难点,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
在重点改革方面,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依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搭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乡镇(街道)整合现有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资源,改扩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层面,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优先布局嵌入式养老设施;在农村,改造升级互助养老站点,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提质。
针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双向流动不足问题,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同发力,居家端立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现实需求,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稳步扩大家庭养老床位规模,引导专业养老机构把标准化照护服务延伸入户。
针对医养服务脱节,失能老人“看病难、照护难”困境,深化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两院共建”;支持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关科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执业站点、家庭医生工作站;每个县明确至少1家二级医院作为养老服务医疗支撑机构,打通疾病诊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双向转诊通道。
在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方面,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立城乡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健全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做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信息共享;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做好长护险与各类护理补贴政策衔接。
在要素保障方面,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鼓励对社区养老机构实行场地租金减免。落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政策,推行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培训,建立“技能等级+服务评价”薪酬分配机制,待遇向一线从业人员倾斜。
责任编辑:陈沐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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