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对50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行特殊保护
严格落实“一树一策”保护方案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薛生贵)9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我省对50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行特殊保护,对涉及该类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选址、建设,应当避开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确需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铺设管线的,应当在施工前报告县级以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并按照要求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损害。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不符合古树名木保护要求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治理。古树名木保护涉及文物保护的,由县级以上古树名木、文物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措施。
《条例》增设“特殊保护”专章,明确我省对50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行特殊保护。要求对实行特殊保护的古树名木,严格落实“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安装更加科学完备的保护设施,按规定定期开展生长监测,并明确对实行特殊保护的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
目前,陕西现有古树名木72.73万株,其中散生古树名木1.14万株,古树群271个、71.59万株。全国5株树龄5000年以上古树名木均在陕西,分别为黄帝手植柏(轩辕柏)、保生柏、老君柏、仓颉手植柏、洛南古柏。
责任编辑:陈沐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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