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石宣)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表彰决定,授予25个集体“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25名个人“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成功获评“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近年来,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探索推行“一核双基三联”工作模式,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街道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将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和社区党组织日常学习,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
工作推进中,该街道办事处聚焦民生实事,整合党建共建、志愿服务等资源,依托社区服务清单精准回应各族群众需求;创新实施“1113”民族团结工作法,打造特色民族团结街区,培育多支专项志愿服务队伍;深耕民族团结邻里节特色品牌,搭建矛盾调解、文化教育、实践育人三类平台,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宣讲活动,针对性帮扶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有效促进辖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营造团结和睦、共建共享的良好社区氛围。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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