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郝佳伟)8月1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陕西省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
方案明确,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完成备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行的公共大功率充电设施(含充换电场站配套大功率充电设施),给予省级一次性建设补贴。
此次补贴聚焦“超充”“兆瓦级”方向,门槛较此前常规充电桩政策明显提高。方案规定,申领补贴的设施须为直流大功率设备,单枪最大输出功率须在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且建成后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正常运营;投资主体近3年在财政资金申报、政府专项检查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领中央或省级其他充电设施专项资金。
补贴按“核算功率”计发,即以大功率充电枪功率总数与配套主机输出功率两者中的较小值为准,不搞“堆枪头”套补。具体标准为: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的兆瓦级充电设施,补贴80元/千瓦;单枪功率大于250千瓦、低于1000千瓦的,补贴50元/千瓦;位于县域范围的项目,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10元/千瓦,县域兆瓦级项目最高可获90元/千瓦补贴。
据了解,方案所指县域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中明确的83个县(市、区)执行,意在重点补齐县域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全省充电网络从“有桩可用”向“超充快补”升级。
责任编辑:白子璐
校对: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