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宁黛艳)8月12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和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到2030年底,全省累计培育认定各级乡村工匠培育对象和宣传选树对象3500名以上。
根据通知,乡村工匠宣传选树对象是指在乡村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取得标杆性、代表性成果,产业带动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联农带农成效显著,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关注度,可作为行业标杆和典型示范的优秀乡村工匠代表。
通知明确了培育选树目标。到2030年底,全省累计培育认定各级乡村工匠培育对象和宣传选树对象3500名以上,其中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培育对象和宣传选树对象400名以上,每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至少认定1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开展认定一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持续打造一批乡村工匠工作站,扶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特色企业,着力打造乡村工匠聚集区,培育壮大乡村工匠品牌。
在支持乡村工匠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方面,各地要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一批乡村工匠特色产业项目,支持乡村工匠开设手工作坊、传承空间和工匠集市,开展工艺再造、技艺交流等活动。拓宽工匠产品产销渠道,支持乡村工匠产品入驻电商平台特色馆,提升产品附加值。
同时,创设支持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产业发展规模较大、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乡村工匠,可予适当奖补。对乡村工匠盘活闲置农房、学校等资源,创设传习所、名师工作室、非遗工坊等发展载体,可对场地租金、水电费等给予减免或补贴。
在健全多元化技能提升和技艺传承机制方面,立足本土特色资源禀赋,针对性开设技艺提升、经营主体培育、特色品牌塑造、电商运营等专题课程,全方位补齐乡村工匠综合能力短板。支持乡村工匠设立乡村工匠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开展师徒传承,传授传统技艺。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传统工艺相关专业建设,打造精品课程,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提升教育培训。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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