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对全国17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67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65个“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陕西有2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得通报表扬。
此次为最高检和司法部首次针对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联合通报表扬。绥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禄锦、中共咸阳市委党校副校长韦付萍、安康市紫阳县洞河中学教师明波、宝鸡市中心医院高级经济师高竞、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被评为“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一级检察官助理侯健、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干部张波获评“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西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被评为“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
近年来,陕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完善、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作用发挥更加凸显,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陕西共有省、市人民监督员666名,他们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监督,宣传法治陕西建设成就,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强依法治理、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全省检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从事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个人和集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制度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第10年。在此时机,国家两部门进行联合表彰,是对全体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和从业者的极大鼓舞。”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不断提升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群众新闻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李畅)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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