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郝佳伟)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的通知》,通过提供专项贷款支持,助力青年学子实现创业梦想。
根据政策规定,凡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安市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均可申请。
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创业基金贷款的还款设一年宽限期。即创业基金贷款自放款之日起的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起按季度等额还款。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3年)不计利息。
申请人需通过“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流程包括区县人才中心现场核查、省人才中心项目评估、担保协议签订、贷款审批和银行放款等环节。申请材料包括贷款审批表、身份学历证明、征信报告、营业执照等。
目前,西安市各区县已开通咨询渠道,有意向的创业者可联系所在地人才中心获取详细信息。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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