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牟影影)1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奖励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24位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受表彰。
决定追授因见义勇为牺牲的王天元、张红星、赵龙龙、艾永峰、胡喜明5人为“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授予张望、李航、胡光忠、王腾飞、杨旭、袁培文、吴姣、史敏辉、高驰、刘满成、刘守栋、黄伟、马文兴、黄锦、石毅、祝振青、王为虎、夏辉、许仙19人“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按规定给予奖金。
责任编辑:王何军
校对: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