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宁黛艳)8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引领激励作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开展陕西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陕西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设奖总数350项,其中本科院校奖项总数296项,高职教学成果奖总数54项。实行限额申报,对上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高校予以倾斜。
通知明确,评审着重考察成果的实践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向教学一线倾斜,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优先考虑服务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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