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2025-07-25 08:30:15来源:三秦都市报
字体:【 】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张艳芳)7月23日,西安市政府公布了《西安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西安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

  根据办法,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既有建筑幕墙质量安全责任,履行保修和质量缺陷治理义务。含有建筑幕墙的新建建筑物交付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向交付对象提供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包括建筑幕墙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及设计使用年限;日常与定期维护、保养要求及注意事项;备品、备件清单和主要易损部件的名称、材质、规格参数及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建筑幕墙的结构特点及易损零部件更换方法等。

  业主是既有建筑幕墙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建筑物属于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是使用安全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使用安全责任人为全体共有人,全体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共有人牵头负责安全维护工作。业主下落不明或者建筑物产权不清晰,有代管人的,使用安全责任人为代管人;无代管人的,建筑物使用人是使用安全责任人。

  既有建筑幕墙的管理维护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进行。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维护建筑幕墙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理维护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既有建筑幕墙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并进行相关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利用既有建筑幕墙设置户外广告、城市夜景照明、牌匾标识等设施的管理,规范相关设施的设置要求,依法查处违规设置行为。

  既有建筑幕墙位于学校、医院、车站、广场、机场、体育场馆、剧院、商业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临近道路、广场以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或者附着于超高层建筑的,使用安全责任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安排专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既有建筑幕墙遭遇强风、地震、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后,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损毁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利用本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系统,对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鉴定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鼓励既有建筑幕墙使用安全责任人投保建筑幕墙商业保险,或者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风险管理机制。违反办法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何军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