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薛生贵)5月26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的说明提请审议。草案提出,要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构建全方位粮食安全保障支撑体系,并支持多种所有制市场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
陕西作为全国11个粮食产销平衡区之一,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区域性责任。草案明确,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
在构建全方位粮食安全保障支撑体系方面,支持多种所有制市场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经营活动,发挥民营企业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和节约减损的科技支撑和应用水平。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和省际间产销合作,促进粮食高效流通和资源优势互补。
草案规定,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加强政府粮食储备企业经营规范、安全管控、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粮食储备情况列入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鼓励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
草案还规定,健全粮食储备和流通监管执法机制。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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