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将开始实施。《通知》涉及的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一系列优化措施,将为陕西外贸企业带来诸多红利。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了解到,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外贸企业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需要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名录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业务。《通知》取消了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的行政许可,改由银行采集企业名录信息。《通知》实施后,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可就近在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2023年全年陕西共计登记名录企业1896家,据此估算,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措施每年将便利企业2000家左右,企业交易成本将大幅减少。
《通知》还简化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权限。陕西共有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631家企业,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将极大满足区内企业贸易创新发展的需求。而放宽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权限,则是将银行办理A类企业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的权限从等值5万美元提高至等值20万美元,据目前陕西省业务量统计,该项措施使53.8%的原需到外汇局办理登记的特殊退汇业务,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将至少提升特殊退汇业务时效性1—2个工作日,大幅提升企业业务办理效率,满足经营主体便利化诉求。
此外,《通知》还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记者了解到,外汇局根据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名录企业分为A、B、C三类。2023年陕西全省B、C类企业共计64家,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措施,能更好地保障上述企业真实合规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需求。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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