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均上涨30元
陕工网讯(见习记者 陈沐妍)“参保缴费标准提高,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 。”9月15日,这是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近期,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通知相较往年政策有五大变化。
参保缴费标准提高。根据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与去年相比均上涨30元。
提高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标准。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各级财政补助之和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50%,巩固提升定额资助标准,进一步兜牢民生健康底线。
延长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以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确保自然年度内动态新增人员应资尽资,应保尽保。
持续完善大学生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未参保大学生足额参保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省级文件印发后,各统筹区可同步实施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教育部门及各高校共同参与做好大学生参保缴费宣传等工作,确保我省大学生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全力提升大学生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设置参保缴费补缴期。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发布时间为准),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全年。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待遇期为缴费后次月起,支持全民参保,进一步提升共济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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