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我省本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3-07-03 15:45:14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分享到:
  字体:【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李旭东)7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凡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调整。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9483元。职工月平均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160元/月执行。2023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职职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执行同一标准。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