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李旭东)12月30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陕西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条例》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持续优化老年人生活环境。
据了解,截止2021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74万人,占全省人口数的1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中度”老龄化特征,且进程明显加快,程度不断加深,规模日益扩大。
《条例》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规划不到位、应建未建等堵点问题,设置规划与建设专章,对养老服务规划用地、配建标准、设施建设、设施保护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新建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将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条例》对加快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支持已建成的多层住宅及养老服务设施加装电梯,在公共活动空间增设适合老年人活动、休息的设施,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保留传统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等提供便利都作出相应规定。
《条例》针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稀缺的现象,设置了养老服务人员专章,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培训、岗位(职务)晋升、激励评价机制,按照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等政策,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薪酬待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相关待遇等作出具体规定,引导用人单位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提高养老行业待遇,提升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
《条例》明确,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产业扶持政策,依托本地资源,发展健康养老、旅游养老、生态养老、中医保健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在健康监测、康复护理、辅助器具、智能看护、应急救援、食品药品等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的技术研发、创新和应用,提高老年人适用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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