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郝佳伟)11月25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十四五”期间,全省将新建各类充电桩35.54万个,其中公用充电桩6.09万个(含乡镇充电桩1.22万个),个人及专用充电桩29.45万个,能够满足80万至1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十四五”末,陕西主要城区力争形成半径不大于2公里的充电服务圈;县城和乡镇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形成有效覆盖;景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住社区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推进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应用,充电桩接入率达到100%。
对于新建公共停车场所,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25%,建成的充电车位不低于10%。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迁移等方式,及时对充电设施进行更新换代,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新建居住社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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