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市人社局发布通告 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人员原则上不得返市
2022-04-09 21:33:40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分享到:
  字体:【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牟影影)4月8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返市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明确从即日起,凡在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人员原则上不得返回西安市。

  对于已返市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各区县、开发区要立即发动社区(村组)展开摸排,所属社区(村组)要准确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相关情况,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西安市各劳务公司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对确需返市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组织集体返市,落实好“点对点”闭环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推送给目的区县、开发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跟踪管控。

  对于已在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各社区(村组)要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点对点”宣传,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知晓疫情防控政策。未向当地及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报备返市信息的务工人员,不得私自返市。

  西安市各劳务公司未经批准,近期不得组织务工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确因工作需要前往的,必须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并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点对点”集体输送。

  此外,各区县、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返市人员进行摸排,形成动态台账,就地采取“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密开展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务工返市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服从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私自返市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