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实习记者 李旭东)3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林业局获悉,日前,省林业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行刑衔接、联合督办、绿色检鉴、问题会商、联合培训”九项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加强森林资源监管。
《意见》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联络,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联络部门和联络员,负责双方工作信息交流、协调各自内部机构等日常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可邀请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判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协商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意见》强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双方要及时受理、认真审查移送的案件,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案件处理信息通报等工作。对于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和上级督办、批办的案件,属于行政违法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确保涉林违法犯罪依法查处到位。
《意见》要求,要加强对执法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承担日常具体事务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协作机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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