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实习记者 郝佳伟)3月18日,记者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西安市区所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免除企业自有车辆(公户车)承包人2022年3月份30%的承包费(或任务金)、免除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2022年3月份30%的服务费,并继续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兑现“三无奖励”。
各经营企业应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市以及行业管理部门防疫工作相关要求;承担交通保障任务的企业,应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车辆运力调度,圆满完成各项交通保障任务,同时应关心关注奋战在抗疫一线的驾驶员,解决他们在完成交通保障任务时遇到的困难。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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