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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保障粮食安全 陕西制定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
2022-02-15 14:57:19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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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陕西省制定《陕西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资金奖励。

  陕西省级耕地保护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情况;粮食播种面积情况;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后期管护情况;提供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情况;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情况;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等制度建设情况。

  凡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地区不具备激励资格: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主要指标有一项未按规定完成的;因土地违法问题被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省人民政府、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约谈或问责的,省级以上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的,被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为执法监察重点监控县(市、区)的,经查实确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事实的;耕地保护与建设、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有重大违纪违法的。

  据悉,全省每年确定3个市、1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省级激励对象。对受省级激励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受省级激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记者 王嘉)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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