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明确防灾避险转移安置费用由政府保障
2021-11-29 10:31:54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分享到:
  字体:【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薛生贵)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灾害风险等级评估情况,依法编制防灾避险转移应急预案。

  规定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指令,对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紧急情况转移避险决定、命令,实施人员转移避险,并在广播电视滚动播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特别紧急情况发生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规定指出,转移安置费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确有困难的,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