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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预供热不是提前供热!西安正式供热为15日
2021-11-06 10:10:58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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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陕西明德集中供热公司昨“点火”,工作人员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代泽均%20摄

 %20 %20 %20 11月5日,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气象预报,11月6日至8日西安市将有一次大范围寒潮过程,为应对寒潮来临,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预供热时间的通知》,将预供热时间调整至11月6日,确保市民温暖过冬。 %20 %20 %20 11月5日,西安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物业公司(项目),保障业主温暖过冬,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预供热时间的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供暖;自备锅炉物业项目按照要求同步执行;做好供暖各项准备工作等。 %20 %20 %20 什么是“预供热”?“预供热”和“提前供暖”是一个意思吗? %20 %20 %20 据了解,“预供热”主要是集中供热企业在正式供热之前的调试、准备工作,比如对管道进行冷调、热调,检查锅炉,对各小区进行注水调试等,对于居民来说,正式供暖时间还是11月15日零时。 %20 %20 %20 记者了解到,11月2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2021-2022年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各集中供热企业从11月8日起逐步启动供热设备,其中分布式供热锅炉、利用电厂余热企业及污水源热泵企业从8日至11日错峰点火运行,天然气锅炉从9日至11日错峰点火运行,开始预供暖。11月15日零时供暖温度达标。本次从8日调整到6日的就是预供热时间。(记者%20李佳%20实习生%20曹睿洁)

  西安市气象台11月4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受冷涡东移南下影响,未来三天西安市将有一次大范围寒潮过程。

  11月4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调整预供热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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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理部门,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各集中供热企业,各天然气公司:

  根据最新气象预报,11月6日至8日西安市将有一次大范围寒潮过程,为应对寒潮来临,现将预供热时间调整至11月6日。请各单位站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11月4日

  
 

  早前报道

  11月2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2021-2022年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今冬供暖达标时间11月15日零时,各集中供热企业从8日起逐步启动供热设备。各集中供热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将锅炉点火运行时间提前,但不得推迟。

  全力做好供暖前期准备

  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理部门会同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对供热锅炉、热力管网、换热站等供热相关要素逐一排查。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同步检查辖区内集中供热小区内部换热站、院内管网等供热设施。全力保证11月15日(零时)采暖季首日室内供暖温度达标。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各集中供热企业切实做好燃气锅炉安全使用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零隐患”。

  不断提高供热服务水平

  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要成立高峰供气供热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属地受理、属地办理,党政共管、专班推进、政企联合、企企联合”的原则,及时受理群众供暖投诉,各集中供热企业也要建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访民问暖”活动,持续做好“管家式服务”工作,每一个小区都要落实用户管理员,落实管理员责任;开通供热企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供热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供热投诉电话;安排专班负责12345 市民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及时回应市民投诉。

陕工网综合华商报、三秦都市报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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