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赵院刚)9月2日,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近日,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贯彻落实〈2021年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十条措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落实乡村教师月人均标准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保障金,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工作方案》提出,要保障基层工资待遇。落实乡镇工作补助标准,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限补助标准,从每满一年10元调整至30元。改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及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落实乡村教师月人均标准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
《工作方案》明确,提高一线职工收入。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21年5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50元,一、二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到19元和18元。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保障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确定和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扩大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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