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赵院刚)7月29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获悉,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后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2021年7月31日18时至2021年8月3日9时,对全省(不包含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失业保险,宝鸡市、延安市和铜川市工伤保险进行业务系统停机切换,切换后以上地市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线上申报缴费渠道调整为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客户端,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相应功能停止使用。
人社部门自2021年8月1日9时至2021年8月3日9时,暂停办理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业务;暂停办理全省(不包含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失业保险,宝鸡市、延安市和铜川市工伤保险所有业务。
税务部门自2021年7月31日18时至2021年8月3日9时,暂停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各渠道的申报缴费业务。自2021年8月1日9时至2021年8月3日9时,暂停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省直机关医疗保险等各渠道的申报缴费业务。
此次业务系统停机切换,全省(不包含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失业保险,宝鸡市、延安市和铜川市工伤保险线上申报缴费渠道由陕西省电子税务局调整为社保费标准版客户端。已经办理过征集计划单的缴费人需在7月31日前完成缴费业务,在此期间内未完成缴费业务,8月3日后需在人社部门重新办理征集计划。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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