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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奥利给!《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拟10月1日起实施
2021-05-27 16:07:28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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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委会

  陕工网讯(记者 薛生贵)5月27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获悉,《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三稿)》提交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本条例修订后,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记者梳理发现,即将通过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三稿)》有五大亮点:

  一.落实中央精神,突出党建引领。比如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一条、第五条对党建引领作了原则规定,相关条款作了具体规定,夯实政府相关部门、街办(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贯彻民法典精神,突出服务属性。一方面修订草案修改稿将条例的名称由原来的“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另一方面,修订草案修改稿将过去的“物业管理区域”表述为“物业服务区域”,进一步强化了物业领域的服务理念,突出物业企业的服务属性。

  三.明晰部门责任,突出法规实操性。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对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和管理权限作了明确规定。

  四.回应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1)针对业主大会召开难的问题,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三章增加第四节,专节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委会。(2)针对群众反映资料交接中存在的问题,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七条对资料交接作了具体规定,并补充了相关交内容。(3)针对物业服务区域管理难问题,根据听证意见和专家意见,补充了有关禁止行为。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区域的11种禁止行为。(4)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工作、筹建等经费问题及公共收益问题,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六十五条对相关费用作了明确;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对公共收益的归属、用途、管理等作了规定。

  五.增设相关法律责任,突出法规刚性。比如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九十九条、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八)项和第(九)项以及第一百零九条对相关行为补充设定了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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