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鲜康)近日,陕西省下达2021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安排部署今年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
总河湖长令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十四五”规划第一年,深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意义重大。
总河湖长令强调,要着力抓好河湖管护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坚决遏制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提升河道采砂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秩序。全面完成河湖管护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任务,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实现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深化巩固河湖“清四乱”整治成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不断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智慧河湖监管进程,完成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建立完善或拓展升级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管护,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强化河湖长职责,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夯实相关部门责任,共同推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细化市、县、乡、村级河湖长履职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标准。
责任编辑:宁黛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