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牟影影)近日,西安市民政局发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办理须知。
具体办理条件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西安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2.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各类低收入残疾人;3 .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中的残疾人;4.由区县民政、残联部门联合认定的其他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西安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本细则所称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
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为:1.个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初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情况公示不少于5天。对无异议的,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区县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4.区县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审核合格材料由区县民政和残联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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