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鞠显毅)在高新四路与怀德巷十字西南角以南,临高新四路街面位置,擅自建设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的主体两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商业用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2020年9月4日雁塔区政府对高新四路与怀德巷十字西南角以南,临高新四路街面位置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予以组织依法拆除。若该商业用房内商户未搬离违法建筑物内的财物,由雁塔区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将违法建筑物内的财物登记造册,运送他处存放。对于依法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鞠显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