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妇女姐妹、女性社会组织:
脱贫攻坚已进入最后收官阶段,消费扶贫成为应对疫情、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组织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国务院11部委决定从9月1日起,开展“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党有号召,妇联有行动,妇女有作为。省妇联特发起“妈妈益起团”巾帼消费扶贫行动,动员全省妇女姐妹和女性社会组织在消费扶贫行动中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我们倡议:
一、做消费扶贫的“采购员”
妇女姐妹及家庭是消费扶贫的主力军,是消费扶贫强大的群众基础。全省妇女姐妹和家庭要积极行动起来,在日常生活消费中多选择购买扶贫产品,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奉献一片真情,贡献一份力量,送去一份关爱,把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我们的“菜篮子”“米袋子” “果盘子”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做消费扶贫的“宣传员”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患难相扶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全省各级妇联干部、妇联常执委、妇女先进典型、巾帼志愿者要积极传播消费扶贫理念,争做扶贫产品代言人,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同事邻里参与消费扶贫,共同推动消费扶贫“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愿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消费扶贫的“销售员”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消费扶贫有利于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各类女性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将消费扶贫纳入帮扶工作内容,带头采购扶贫产品,为“妇字号”基地扶贫产品搭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扶贫新平台,推进妇字号基地扶贫产品进专柜专馆专区。
消费有价,爱心无价;战疫助贫,你我同行。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展现巾帼力量。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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