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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将全面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普法行动
2020-02-22 21:05:41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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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陕工网讯(记者 王何军)2月22日,在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上,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就省委普法办2月15日印发的《陕西省“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及重点工作等进行了介绍。

  据师建平介绍,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重点是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省委普法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其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

  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民航局按照职责负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卫健委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西安海关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委网信办、省广电局负责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省委、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方案》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明确责任分工,着力推进疫情防控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和一线。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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