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赵瑞利 实习生 燕硕成)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
报告指出,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187件,判处犯罪分子1112人。
报告指出,2014年1月至今年6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二审、复核、申诉及减刑假释案件222606件,审结216841件,判处罪犯15.3万人,同比分别上升42.9%、43.2%和21.2%;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3660人,同比下降31.1%。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136件,审结6898件。
全省法院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6月底,一审审结凤翔董云翔、府谷“北杀军”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7件,判处犯罪分子1112人。判处“保护伞”案件3件5人,在112案中累计判处财产刑5606.3万元。
严惩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依法审结米脂“4·27”杀人案、曲江六号“灭门案”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案件1.6万件,审结“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7.8万件,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惩腐败犯罪。原省部级干部廖少华等4人以及厅局级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90人被判处刑罚。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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