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免征保险保障基金 免征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04-08 09:50:19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分享到:
  字体:【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曲哲涵)为进一步支持大病保险业务的健康持续经营,降低运行成本,银保监会近日表示,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银保监会表示,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运营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已实现省(区、市)全覆盖,实施以来不仅大幅提高了参保患者的保障程度,增加了百姓的获得感,大大减轻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和政府民生保障职能的提升。

为鼓励商业机构参与大病保险业务,2015年-2017年,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免缴保险保障基金7.68亿元。免征保险保障基金政策切实减轻了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税费负担,有力支持了大病保险业务持续健康运营。




责任编辑:胡睿林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