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实施完毕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0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回购最高价格9.3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22元/股,回购均价8.20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503,129,761.1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拟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注销已回购的股份30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5%,本次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0,000,000,000股变更为9,695,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1年6月11日至7月27日
2、申报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10077
联系人:石敏
联系电话:029-81772581
传真:029-81772610
3、其他:
(1)邮寄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邮寄信函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1-011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2310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因另有公务未出席会议,参会董事一致推选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世斌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杨照乾、李向东、李先锋,独立董事淡勇因另有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担保续期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世斌对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已经回避表决
2、 议案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闫思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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