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通讯员杨建仁)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改委等8局委厅联合发布《关于限时将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的告知书》。
据了解,2018年以来,陕西省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特别是今年疫情以来实施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平段电价降幅达20%以上。
《告知书》下发后,岐山供电分公司立即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排查工作,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未享受到国家和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红利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终端商户,再次下发用户结算电价告知书。另外,各供电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供电抢修、营业普查、便民服务和电费回收等时机,将供电惠民政策告知每一位商户。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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