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韦小梅) 近期,韩城矿业公司象山矿井工会女职委组织全矿女职工学习了《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2016年至2018年的《韩城矿业公司、韩城矿务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开展“找问题、提建议”活动,针对2019年公司、局新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提出修改建议。
通过对以上法规和集体合同的学习,象山矿井女职委认为《公司、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总体上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但个别条款内容应修改完善,主要提出了三方面建议,针对流产、终止妊娠的可休产假或计生假,再就是建议根据物价上涨情况提高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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