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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1:17:27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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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高考前夕,西安中院法官助理杨晨书支招应对日常噪音侵扰——
为城市按下“静音键”

  本报全媒体记者 董欣

  随着高考临近,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开启“静音模式”。这份对宁静的期盼,恰恰戳中了许多人饱受日常噪音折磨的痛点。居住在楼宇之中难免产生声响,适度容忍本是邻里和睦的基础。如果噪音严重越界,甚至引发激烈冲突,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杨晨书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送上一份详尽的“维权指南”。

  杨晨书首先举了一个典型案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审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张某住在陈某楼下,多年来陈某屋内经常传来吵闹、跑跳及碰撞等巨大噪音。因长期无法正常居住,张某将陈某诉至法院。陈某承认曾因运动产生过大噪音且并非偶发。法院指出,运动并非楼房内日常生活行为,邻居对此不负有当然容忍义务,最终酌情判决陈某赔偿张某3000元。

  然而,并非所有噪音纠纷都能理性解决。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因邻里噪音纠纷升级成的刑事案件。老陈进城帮子女带孙子,因日常噪音与楼下业主小李产生隔阂,双方在业主群互相谩骂。矛盾升级后小李提出线下约架,老陈竟持菜刀将返家的小李砍致轻伤二级。法院综合考量邻里纠纷起因、赔偿谅解、悔罪态度等情节,判处老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一桩寻常噪音小事,演变为一人受伤、一人获刑的悲剧,教训极其深刻。”杨晨书说。

  面对噪音,隐忍憋屈和暴力互殴都不是正解。杨晨书介绍,我国法律对邻里噪声实行双重认定标准:一是噪声数值超出国家法定标准,比如普通住宅小区白天(6时至22时)超过55分贝、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超过45分贝。二是噪声虽未超标,但行为人未采取任何防控措施,长期、故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夜间装修、深夜喧哗、长期宠物吠叫等,即便分贝未达标,均属于噪声侵权行为。

  当然,都市生活需要相互体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只要是基于正常生活需求、在合理时间内发出且没有明显恶意的声音,我们都必须适度忍受。”杨晨书说,“你包容楼上深夜洗漱的水流声,楼下也同样在包容你清晨出门的脚步声。这种相互体谅,才是邻里和谐的基石。”

  那么,遭遇恶意扰民该怎么办?杨晨书向大家推荐“维权五步法”:第一步,友好协商沟通,说明噪音影响;第二步,向物业、社区反映,申请调解并留存记录;第三步,拨打110或12345热线举报,留存报警回执;第四步,通过视频录像、分贝检测、聊天截图等全面固定证据;第五步,向法院提起相邻权侵权纠纷诉讼或申请人格权禁令。

  杨晨书特别提醒,切勿使用震楼器等设备以噪制噪,这不仅构成新的侵权行为,还将面临治安拘留。也不要因邻居噪音拒交物业费,二者分属不同法律关系。

  在依法维权之余,杨晨书也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共同为城市按下“静音键”。“本周即将迎来高考,行车途经考点和居住区时请尽量避免鸣笛,广场舞请调低音量或暂时休憩几日。”杨晨书说,当法治精神与道德温度相融时,方能绘就城市最动人的和谐图景。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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